7月29日,記者獲悉,我省發布《河南省醫療糾紛預防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明確提出毆打或故意傷害、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涉嫌違法等內容,對醫療糾紛預防、處理等提出新要求。

  根據《辦法》,公然侮辱、恐嚇醫務工作人員,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制醫務工作人員人身自由等行為,均涉嫌違法。在醫療機構內毆打醫務人員或者故意傷害醫務人員身體、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在醫療機構私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掛橫幅、堵塞大門或以其他方式擾亂醫療秩序等行為,也涉嫌違法。

  《辦法》對醫務人員行為也提出了明確要求,比如,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不得超出執業范圍實施醫療行為,違反診療規范、常規實施不必要的檢查,違法違規使用診療技術、藥物或者醫療器械,隱瞞、誤導或者夸大病情;不得篡改、偽造、隱匿、損毀病歷資料;不得收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財物等。

  對于醫療糾紛的處理,《辦法》提出可通過雙方自愿協商,申請人民調解,申請行政調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等5種方式進行處理。

  近年來,醫患矛盾較為突出,《辦法》的實施有助于預防和妥善處理醫療糾紛,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

  據悉,《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正式實施。(記者 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