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于加快市區1975年以前危舊住房更新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2021年11月15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加快市區1975年以前危舊住房更新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石政函〔2021〕79號),內容如下:
關于加快市區1975年以前危舊住房
更新工作的實施意見
(試行)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河北省關于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有效預防房屋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住建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129號部長令)、省住建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城市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石家莊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第128號市長令)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河北省城市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安全隱患“全覆蓋、零容忍”要求,充分認識城市危舊住房更新工作對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系統謀劃、試點先行”的原則,蹄疾步穩推進危舊住房更新工作,特別對現有D級危險住房必須全部騰空停用,能采取解危措施的立即進行解危,對暫時無法解危的要進行封閉管理,指派專人巡查值守,并采取技術監控措施,堅決防止D級危房住戶重新入住和次生事故發生。同時,要結合國家城市更新和基礎設施補短板行動等,采取成片改造、加固維修和原址翻建等三種方式進行更新,鼓勵采取成片改造方式,徹底消除居住安全隱患。
二、更新范圍
新華區、橋西區、長安區、裕華區、欒城區、藁城區、鹿泉區國有土地上1975年(含)以前建設的房屋以及已鑒定為D級的危險住房和存在安全隱患的平房列入更新范圍。
新華區、橋西區、長安區、裕華區、藁城區要確定1個成片區改造的試點項目,進行先行先試,2021年12月底前開始實施,為全市危房更新工作的全面推動總結經驗,探索路徑。
三、更新方式
各轄區政府組織對1975年(含)以前建設的危舊房屋以及D級危險住房和平房區逐棟(排)逐戶摸底清查,厘清危舊房屋的權屬、現狀,查明房屋使用情況,統籌考慮城市規劃、房屋結構、建造年代、使用功能、基礎設施配套、經濟價值等因素,充分征詢居民意愿,根據實際確定后續更新措施。
。ㄒ唬┏善脑臁ξEf住房集中區域可由轄區政府通過房屋征收(協議搬遷)方式進行改造,由市區兩級政府平臺公司和社會資本參與實施,采取異地產權調換、原址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3種方式進行安置,鼓勵房屋所有權人選擇政府指定的異地集中安置區安置。
1.選擇政府指定的異地集中安置區安置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按照不低于同地段類似房屋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確定;異地調換房屋價格,按照不低于市場評估價格70%的原則確定。按照等價值的原則進行調換,貼近等價值房屋面積安置(10平方米內),不允許擴套,因房屋不可分割超出部分按照房屋建安成本價格確定,具體標準在補償方案中明確。
2.對選擇原址安置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按照不低于同地段類似房屋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確定;原址產權調換房屋價格,按照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按照等價值的原則進行調換,等價值調換后,產權調換房屋面積仍低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1:1給予產權調換,貼近被征收房屋面積安置(10平方米內),不允許擴套,不可分割超出部分按照市場價結算。對被征收房屋面積較小且是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貼近面積安置后仍達不到產權調換房屋最小戶型的,房屋不可分割超出部分按照市場價結算。
3.對選擇貨幣安置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按照不低于同地段類似房屋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確定。為鼓勵居民早日搬離危房,在簽約期限內,可按照搬離時間,給予被征收人房屋市場評估價值的20%或10%獎勵,超過簽約期限不再給予獎勵,具體簽約獎勵時間段由轄區政府在補償方案中明確。
。ǘ┘庸叹S修。房屋所有權人采取加固維修措施消除險情的,屬單位產權房屋的,由產權單位組織實施;屬多產權房屋的,經征詢房屋所有權人意見且90%以上同意進行加固維修的,由轄區政府或原產權單位(房改房)組織實施(原產權單位滅失的由原產權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對實施加固維修的,應委托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并按規定辦理相關建設手續后實施。待加固工程完成,按有關規定進行綜合驗收后可繼續使用。
。ㄈ┰贩āΨ弦巹澯玫匦再|、住戶改造意愿強烈、具備翻建施工條件的3棟(含)以下零星D級危險房屋,經征詢房屋所有權人意見且90%以上同意的,可實施原址翻建,所需資金由房屋所有權人承擔。原址翻建項目應不減少住房面積,同時要優化戶型,完善房屋使用功能。對符合日照、間距、退地界要求的,不增加套數,可適當增加房屋面積,但最多不超過原有建筑面積的15%。完成翻建后,不動產登記部門按照新建房屋實際情況為房屋所有權人重新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翻建項目不再核算小區整體規劃指標,因優化戶型、完善功能增加的建筑面積不增收土地價款。
(四)征收拆除。一是對于危房所在土地規劃為綠地、道路等公益事業用地的,由市區兩級財政部門提前安排資金,轄區政府負責實施,對危房進行征收拆除,相關費用待項目實施時列入相關建設成本,征收拆除資金按照《關于印發石家莊市市級公益項目占用土地(房屋)征收補償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二是對危房所在土地規劃不屬于綠地、道路等公益事業用地的,且不能進行加固維修和原址翻建的3棟(含)以下零星D級危房,由轄區政府負責征收拆除,納入成片區改造項目,統一核算成本。
四、政策支持
。ㄒ唬⿲嵤┏善_發的,轄區政府可將危舊住房成片改造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依據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市區棚戶區安置住房面積認定表》,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所涉及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應按相關標準的下限收費或給予減免收費。稅收優惠政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101號)有關規定執行。
。ǘ⿲嵤┰贩ǖ,資金原則上由房屋所有權人承擔,對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政府按被征收房屋登記面積給予一定補貼,其中,低保家庭每平方米補貼2000元,低收入家庭每平方米補貼1500元。政府負擔資金部分,涉及市內四區的,市、區按照1:1比例分擔,其它區由其自行承擔。實施加固維修的,屬單位產權房屋的,加固資金由產權單位負責,屬多產權房屋的,資金原則上由房屋所有權人承擔,屬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加固資金按照產權人、區政府1 :1比例分擔。
。ㄈ┩ㄟ^原址翻建和加固維修更新的,房屋所有權人存在個人費用支出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按我市住房公積金相關規定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其中,加固維修更新的可按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四)居民搬離D級危房期間自行過渡,轄區政府可按搬離房屋登記面積每月每平方米25元給予租房補助,其中,實施房屋征收(協議搬遷)的租房補助可納入后期房屋征收(協議搬遷)成本,實施原址翻建和加固維修的,租房補助可納入翻建和加固成本;經審核D級危險住房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按照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D級危房家庭配租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五、組織保障
。ㄒ唬┙C構、明確責任。市政府成立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主管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等單位為成員的危舊住房更新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住建局。各區政府是危舊住房更新工作的責任主體,應成立相應組織機構,負責本區危舊住房更新工作的統籌謀劃和組織領導,做好摸底清查、宣傳引導、前期論證等工作,研究制定危舊住房更新計劃并組織實施,對尚未更新的危舊房屋建立常態化的巡查機制,落實專人進行巡查,建立健全工作檔案。
涉及的產權單位、產權人,應當積極配合采取更新措施,當事人拒不執行停用和搬離決定,致使房屋倒塌,損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的,應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全部或部分參與房改的危舊房屋,原產權單位應切實承擔起組織危舊房屋更新的責任。
。ǘ┖喕掷m、加快推進。市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政策保障,按照職能分工,相互配合、協同攻堅,建立危舊房屋更新綠色通道,加大財政、規劃扶持力度,加強政策宣傳,有序有力有效推進危舊住房更新工作。
。ㄈ⿵娀己、嚴肅追責。要加大對危舊住房更新工作考核和問責力度,對組織開展更新工作不力、進度緩慢的,單位和責任人要予以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必要時啟動問責程序嚴肅問責。造成房屋倒塌、人員傷亡事故的,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未盡補償事宜按原有政策執行。其它各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附件
石家莊市危舊住房更新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克良 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常務副組長:鄭 巍 市政府副市長
副 組 長:郭彥軍 市政府副秘書長
成 員:付慶文 市住建局局長
李惠林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曹 鉑 市財政局局長
趙建林 市發改委主任
張軍衛 市國資委主任
裴曉青 市審計局局長
劉志魁 市司法局局長
李玉濤 市審批局局長
張穎悟 市稅務局局長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市危舊住房更新工作,對全市危舊住房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統籌協調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成員單位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全市危舊住房更新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付慶文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