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晚報訊(記者 韓沛)自治區將設立縣域經濟發展專項獎勵資金,最高給予5000萬元的一次性財力獎勵。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完善自治區對縣財政管理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激發各市扶持所轄縣發展的積極性,做大做強縣域經濟。
意見對激勵約束機制進行了完善,提出設立專項獎勵資金,激勵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先進典型。自治區設立縣域經濟發展專項獎勵資金,對獲得年度“廣西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廣西高質量發展進步縣”的縣,分別給予5000萬元、3000萬元的一次性財力獎勵,獎勵資金重點用于項目前期工作、產業發展、財源培植等。
同時,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激勵縣域經濟加快發展。自治區在測算相關轉移支付時,對發展速度快的縣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稅收收入增幅超過全區平均增幅10%~20%的部分,按50%不計為標準財力;超過全區平均增幅20%以上的部分,按100%不計為標準財力。
實施產業發展激勵政策,做大做強縣域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為鼓勵引進特色優勢工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按規定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高新技術企業),自治區對工業增加值等增長情況超全區平均水平且排在全區前20名的縣給予一定獎勵,并對這20個縣中排名較上年提高的縣再適當增加獎勵,同時,對這20個縣給予產業園區專項債券傾斜支持;對市管縣,自治區除獎勵縣外,再給予所在市一定獎勵,鼓勵各市統籌市管縣資源加快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
激勵各市加大對縣扶持力度,促進市縣協同發展。對連續2年補助所轄縣轉移支付總額均增長的市,自治區對各市補助所轄自治區財政直管縣轉移支付較上年增量部分按不低于20%給予獎勵;對各市補助所轄市管縣轉移支付較上年增量部分按不低于30%給予獎勵,鼓勵各市加大對市管縣支持力度。各市對所轄縣的轉移支付補助資金指各市動用自有財力安排的資金。
此外,對財政自給率低于全區縣級平均水平,但獎勵性等支出標準高于全區縣級平均水平的縣,強化相關約束機制,形成良好的政策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