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深圳要開設市內免稅店了!近日,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完善市內免稅店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市內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范市內免稅店管理工作,促進市內免稅店健康有序發展。

根據《通知》,現有北京、上海、青島、大連、廈門、三亞等地的6家市內免稅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適用《辦法》;現有北京、上海、哈爾濱等地的13家外匯商品免稅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轉型為市內免稅店。同時,在廣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漢、西安、長沙和福州等8個城市,各設立1家市內免稅店。

什么是市內免稅店?《辦法》明確,市內免稅店是指經國務院批準,按規定設立在市內,向即將出境的旅客銷售免稅商品的商店。市內免稅店主要銷售食品、服裝服飾、箱包、鞋帽、母嬰用品、首飾和工藝品、電子產品、香化產品、酒等便于攜帶的消費品。

市內免稅店和普通商店有何不同?市內免稅店的進口商品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國內商品進入市內免稅店視同出口,退(免)增值稅、消費稅,市內免稅店銷售的上述商品免征國內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市內免稅店在口岸出境隔離區內設立免稅商品提貨點,旅客應當在免稅商品提貨點提取市內免稅店所購免稅商品,并一次性攜帶出境。旅客在市內免稅店購買免稅商品不設購物限額,但應當符合海關關于旅客攜帶行李物品進出境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的規定。

哪些旅客可以購買市內免稅店商品?根據相關要求,市內免稅店的銷售對象為持出入境有效證件即將于60日(含)內搭乘航空運輸工具或國際郵輪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國籍旅客)。

業內人士分析,完善后的市內免稅店政策主要面向出境客流,市內免稅店購物將提供更大的購物場所和更寬裕的購物時間,額度上不設限制,有利于提振免稅商品消費。(記者 莫謹榕)

編輯:張順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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