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梁涵 黃鶴林)13日上午,珠海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珠海經濟特區港澳旅游從業人員在橫琴新區執業規定》,明確自今年12月1日起,具備規定條件并經合法備案的港澳旅游從業人員可在橫琴新區執業,這是全國首部支持港澳旅游從業人員跨境執業的地方法規。

  該法規實施后,持有香港有效導游證或者領隊證的香港居民,以及持有澳門有效導游工作證的澳門居民,無需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可直接向橫琴新區相關部門申請備案,經培訓、認證后領取專用證件,即可在橫琴新區范圍內提供旅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