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從5月22日起,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啟用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異地轉移業務,本市轉出、外市轉入相關異地轉移接續業務規則同步更新,繳存職工進行異地轉移時不再需要兩地跑了。
職工在東莞市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繳存住房公積金后,可向用人單位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受委托銀行(以下簡稱“歸集銀行”)申請將在外省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本市。
符合轉入條件的,歸集銀行將受理轉入申請,負責為職工生成《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聯系函》,上傳至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傳遞至外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相關手續辦理。
編輯:
王雪薇
關鍵詞:
東莞;公積金;異地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