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現行一些涉及公辦普通中小學校收費管理政策已不符合新形勢的需要,福建省重新規范公辦普通中小學教育收費,自9月1日起執行。
在收費政策方面,福建省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國家和地方課程教科書(含正版學生字典),免費提供作業本;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寄宿生住宿費。普通高中收費項目確定為學費、寄宿生住宿費、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費、高校招生報名考試費、代辦費。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免除學雜費。
福建省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報名費和普通高中學費、住宿費、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費、高校招生報名考試費,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中小學校不宜建設不切實際的高檔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大中專學校住宿費標準。
此外,各市、縣(區)財政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落實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和國家助學金政策,對符合受助條件的學生做到“應助盡助”。普通高中學校應當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3%~5%的經費,用于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記者趙錚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