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5日電(記者蘭天鳴)記者5日從上海市司法局獲悉,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聯合印發《文化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將文化市場領域16項輕微違法行為納入免罰范圍。

  這一免罰清單規定,文化市場主體發生符合規定情形的16種輕微違法行為免于行政處罰,涉及出版、印刷、旅游、娛樂場所、藝術品經營、互聯網上網服務等多個子領域,具體包括:設立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或者其他經營單位增設藝術品經營業務,未依法到文化行政部門備案,首次被發現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未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首次被發現,且能當場按規定懸掛的;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出租業務未備案,首次被發現的等等。

  同時,這一免罰清單秉承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規定行政執法單位對免罰的輕微違法行為,除責令改正外,要及時通過批評教育、指導約談等措施,精準幫扶企業,促進經營者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

  這一免罰清單自2020年3月1日起實施,為文化領域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新業態、創新型企業提供更寬容的制度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據悉,上海此前推出的《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在2019年內適用不予處罰案件700余件,覆蓋上海市各區,涉及廣告、合同、食品、消防等多個領域,對減輕小微企業負擔、維護企業商譽、促進企業提升守法合規意識、提升執法效能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