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全面深改方案:警察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軍隊”
2015-02-16 10:50: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北京2月16日消息(記者湯一亮)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日將印發實施。那么這是中央首次提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此次改革是一次觸及根本的改革,對多年積累下來的深層次、老大難問題進行了破題。進一步規范了公安的執法行為,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也是此次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公安機關擔負著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雙重職能,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如何,很大程度上反映著國家的法治形象。黃明表示,此次改革舉措,有四個突出特點,一是更加注重證據意識,二是更加注重人權保障,三是更加注重責任落實,四是更加注重監督制約。特別是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防范冤假錯案問題,《意見》和方案立足于偵查環節,做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
黃明:在立案環節,就明確要加強立案審查,探索建立受案立案分離和歸口管理制度;在訊問環節,嚴重刑事案件必須全程錄音錄像,并逐步實現對所有刑事案件訊問過程都要錄音錄像,從源頭上防范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在取證環節上,嚴格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不僅要收取有罪的證據罪重的證據,還必須收集無罪的證據和罪輕的證據;在責任環節,明確建立執法責任清單制度,把責任分解到每個執法單位、執法崗位,打造一條全覆蓋、全環節的責任鏈條。
近日,《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這是中央首次提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此次改革是一次觸及根本的改革,對多年積累下來的深層次、老大難問題進行了破題。這次改革也提出了要建立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貫徹人民警察的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軍隊”的原則。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表示,此次公安改革就建立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提出了若干政策措施。這是由公安機關的性質和人民警察的職業特點決定的。一是任務重。當前社會穩定進入風險期,公安機關任務繁重艱巨,二是風險比例高,近些年,全國公安民警平均每年四百多人犧牲、三四千人負傷,是和平時期犧牲奉獻最大的一支隊伍。三是壓力大。長期超負荷工作,經常加班加點回不了家,而且經常遇到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精神上的壓力也較大,經常加班加點回不了家,而且經常遇到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精神上的壓力也較大。尤其是基層民警受機構規格和職數比例限制,職業發展空間受限,一些地方民警流失現象比較嚴重。
黃明說,明確提出建立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黃明:一是建立人民警察分類管理的制度,按照警官、警員、警務技術人員分類管理,同時探索主辦偵查員的制度,這樣就拓展了人民警察的,特別是基層和一線人民警察的職業發展空間;二是健全人民警察招錄培養的制度,以適應人民警察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和正規化;三是完善人民警察的保障制度,以人民警察的職業特點來解決工資待遇問題。特別是向一線、基層單位傾斜,還要建立人民警察職業風險的保障機制。
編輯:張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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