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一個劃時代的發明,它的便利究竟是誰的便利?
上月起,小伙子張珂開始在重慶一家企業的公關部上班。甫一到崗,張珂躊躇滿志,面對新接手的任務,他一想到什么點子、遇到什么情況,就直接給主管發送微信語音消息,兩天來發了六七條,每條10秒至35秒不等。張珂說,第一天,主管回復了一句“好”。第二天,主管表示“在開車,發文字”。當張珂以為此事已經翻篇,在接下來的總結會中,主管突然翻開自己的手機微信稱:“一大段一大段地發語音消息,難道就不能發文字嗎?我認為這樣做顯得態度很不端正!睆堢鏋榇朔浅?鄲,他說,自己沒有冒犯主管的意思,不知怎么開口解釋。
微信的10億活躍用戶里,和張珂同病相憐者不少,和張珂主管同仇敵愾者恐怕更多。所謂雞同鴨講,不過如此——主管說,發語音給別人添麻煩了哦。下屬委屈作答,可是我沒說臟話、還用了敬語呢。
張珂之惑,是許多社會新鮮人之惑。微信語音功能多余嗎?要知道,微信本不是工作應用,而是社交應用。媽媽對孩子絮絮叨叨,斗大字不識一筐的小娃扯著嗓子催爸爸回家,熱戀中的男女互相撒嬌,這都是運用語音恰如其分的場景。當其因“便利”成為工作場景下的重要交流渠道,不離“便利”初衷才是使用時的第一要義。
一條60秒微信語音,我全部聽完需要60秒,無法快進,也無法后退。一旦我在第55秒因外界干擾、注意力分散而漏聽一個關鍵詞,唯一的選擇是從頭再聽一遍。三天后,如果想回頭確認一個細節,一不能用關鍵字搜索,二不能肉眼辨識,要找,那就花10分鐘,把前后左右所有的語音聽一遍。有人辯稱自己普通話足夠標準,對方可以將語音轉化為文字,要那么方便,為什么你不直接使用語音轉文字的輸入法?你嫌機器不夠智能,聽轉的文字還得手動修改,麻煩;這麻煩甩到別人手里,就成了“無意冒犯”嗎?
這60秒的信息,如果以文字形式發送,接收者需要的處理時間是,20秒。
張珂們震驚于領導的苛刻,卻從沒有算過這筆時間和效率的帳。一個部門里如果有5個張珂,領導需要雇一個“語音收聽員”方可分憂。張珂的主管,也算展現了職場老人風度,第一次收到既不緊急、也不重要的語音,還能容忍并回應;到第六、第七次,委婉表示自己在開車;最后的批評也并沒有點名,如果不是張珂不服、找記者評理,別人還不知道身邊有條情商負值的硬漢。硬漢既不是戰地記者,也不是手術室門口的醫生,不知為何如此騰不出時間打字;硬漢還自詡邏輯清晰、表達流暢,但恕我直言,一個二十來歲的新手每天迸發六七次的思想火花,在熟練工聽來,就好比小學二年級學生向語文老師顯擺作文技巧。
人對人的冒犯,不止出言不遜這一種。渾然不覺的自私,跨越尺度對他人時間和精力的牽扯,是另一種。技術是無罪的,微信產品經理才沒想到,你會用和媽媽相處的方式來對待同事。(記者沈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