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蚌埠6月3日消息(安徽臺記者張建亞 蔡薇 蚌埠臺記者張偉)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全國首例異地撤銷監護權案件昨天(2日)下午在安徽省市蚌山區法院宣判,這也是全國首例父母因為默認且放任孩子盜竊被剝奪監護權的案件。8歲女童妞妞本應上學讀書,卻被父母交給朋友帶出去偷盜,妞妞多次被抓,她父母還是放任不管。為保護妞妞的合法權益,案發地蚌埠市的救助管理機構“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妞妞父母監護人資格。
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申請撤銷何妞妞監護人資格案”昨天下午在蚌埠市蚌山區法院公開宣判。法院宣判“撤銷妞妞父母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妞妞爺爺、奶奶為妞妞的監護人”。該案件主審法官、蚌山區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聶雪梅表示,這是全國首例由民政機構提起的異地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件,作為父母因為默認、放任孩子參與盜竊而被剝奪監護權的,也是全國首例。
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站長李華明介紹,蚌埠警方去年偵破了一起盜竊案,發現當時年僅8歲的湖南籍未成年人妞妞涉案。民警找到妞妞的親生父母后,這對夫妻竟然毫不后悔,繼續把女兒交給犯罪團伙參與行竊,于是,救助管理站對妞妞實施了臨時監護。妞妞向記者透露,自己有點不想回家,因為怕爸爸打她。
妞妞多次被何某祥教唆行竊,她的父母不僅把她置于危險境地,侵害了她的生存權;同時,妞妞已超過入學年齡,她的父母沒有送她去上學,剝奪了她受教育的權利。
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對妞妞實施臨時監護后,曾兩次走訪妞妞在湖南道縣的家鄉。發現妞妞的父親嗜賭成性,母親多次參與團伙盜竊,家里還有四位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家庭情況和背景都很特殊,需要救助。
去年8月,救助管理站依法向蚌山區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撤銷妞妞父母的監護權,為孩子重新指定合格監護人。
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心理咨詢師陳雯雯介紹,當時他們請了很多專家過來評估,認為她的父母可能監護缺失,不再適合做這個孩子的監護人,因此就以救助站的名義提出上訴,剝奪她父母的監護權。
該案件主審法官、蚌山區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聶雪梅昨天下午表示,我國對監護制度的規定長期缺乏可操作性,導致出現所謂“僵尸條款”的情況。這次妞妞案件的宣判,雖然只是個案卻體現了我國法治的進步,對全國處于類似情況下的未成年人來說是好開端。“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真正的要把法條行使到事實,該案件也有典型的代表意義!
為保障妞妞的受教育權,去年8月底,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幫助妞妞入學懷遠縣茅塘留守兒童學校,十個月來,她學習刻苦、成績優秀,住校生活情況也很好,成了一名性格開朗、愛說愛笑的漂亮小女孩。她的同班同學楊智博說她是個“小學霸”,“她數學每次都考一百分!
這在去年入學前是難以想象的。何妞妞班主任王蒙遠說,“剛來時比較邋遢,頭發散亂。不愛和別人說話,有時候會翻別人同學書包,偷吃別人東西!
52歲的妞妞爺爺表示,接妞妞回到老家后,會好好撫養,“我現在把她接回去,讓她繼續上學,一定要把她撫養成人!
救助站工作人員也表示會定期回訪,了解妞妞的生活、學習情況,幫助她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