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18日消息(記者 郭彥偉)“14歲以下實名認證用戶已全部進入青少年模式,且無法自行退出。在該模式下,用戶每天只能使用不超40分鐘,且晚22點至次日早6點不能使用。”今年“六一”前,抖音宣布推出最嚴格的青少年保護措施。幾個月過去了,實施情況怎么樣?9月18日,抖音宣布這項舉措全面落地,14歲以下實名用戶都已進入青少年模式,未來新注冊的用戶也將直接進入該模式。抖音由此成為國內各大視頻平臺中,首家推出如此嚴格保護措施的平臺。
在青少年網民人數不斷增長且觸網年齡不斷下移的背景下,毋庸諱言,如何防止青少年網絡沉迷,防止網絡中不良內容給青少年帶來誤導,是相關網絡平臺履行社會責任最重要的內容之一。
青少年正處于學習成長的人生關鍵時期,沉迷網絡既會耽誤學業,也有損身心健康。所以現實要求網絡平臺必須履行好青少年保護責任,并且在青少年保護問題上,堅持社會責任第一的原則,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同理心,構建最嚴密的保護體系。
強化青少年保護責任,實施最嚴格的青少年保護措施,不僅是商業倫理的要求、公共道德的體現,還是一項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也就是說,這不是應不應該做的問題,也不是做多做少的問題,而是必須做好的事。
今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新增“網絡保護”專章中明確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未成年人保護法對網絡環境管理、相關企業責任、個人網絡信息保護、網絡沉迷防治等作出全面規范,正是對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所提出的法律要求。
面對新形勢,像抖音等平臺能夠率先啟動實施最嚴格的保護措施,這固然是理所當然且責無旁貸的舉措,同時對其做法理應予以肯定。但不應忽視,未成年人網絡環境仍存在較多“洼地”。不同平臺或出于自身利益考慮,“青少年保護工作”存在落實嚴格程度不一,嚴防死守與形同虛設并存。
在今年7月中央網信辦啟動的“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中,也看到諸如社交平臺“防沉迷系統”存在管理漏洞,或是“青少年模式”入口不顯著、識別不精準、專屬內容不夠豐富、應用效果不佳等問題的不斷暴露。
面對這種情況,筆者呼吁要加快形成青少年防沉迷體系的國家標準,建立統一的防沉迷系統或平臺,避免平臺社會責任缺失形成保護缺位。其他同類平臺企業也應積極主動地發揮出更大的平臺勢能,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落實青少年保護責任。
當然,在平臺強化保護之外,面對龐大的青少年網絡用戶,必須密切家校社協同,進一步加強網絡素養教育,提高青少年網絡素養。廣大家長也要以身作則,更好發揮示范、引導和監督作用,引導青少年科學合理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