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繼續實施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6類藝術類統考。11月25日,北京教育考試院發布各類統考的考試須知,部分科類考試對考生妝容進行了明確,參加表(導)演類面試科目的考生一律不得化妝,播音與主持類考生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佩戴飾品等行為。
11月30日陸續開考
藝術類專業統考從11月30日起開始,各科類考試時間將根據報考人數等實際情況確定。
其中,音樂類統考在中央民族大學進行,考試時間為11月30日至12月2日、12月7日至10日。舞蹈類統考將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北京舞蹈學院進行。表(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戲劇影視導演)統考于12月6日至8日在北京電影學院進行,表(導)演類(服裝表演)統考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北京服裝學院進行。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統考分別在中國傳媒大學和考生報名所在區進行,考試時間均為11月30日至12月1日。書法類統考將于12月7日在首都師范大學進行。
各類統考考試須知均明確,考生須在準考證規定的場次開始前50分鐘進入考試區域。2025年1月7日開始,考生可登錄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統考成績。
面試不得透露個人基本信息
音樂類、舞蹈類等科類考試明確,考生參加面試科目考試,禁止透露姓名、考號、學校等個人基本信息,否則按違紀處理?忌b不得有體現個人或培訓機構(學校)信息的文字、圖案。
部分科類考試對考生的妝容進行了明確。比如,參加表(導)演類面試科目的考生一律不得化妝。此外,表(導)演類(服裝表演)考生不得穿絲襪,不得佩戴飾品及美瞳類隱形眼鏡,發式須前不遮額、后不及肩、側不掩耳;長發女生須將頭發梳成馬尾辮,露出臉部完整輪廓。播音與主持類考生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佩戴飾品等行為;考生須保證人像輪廓、五官清晰,露出眉毛及耳朵,如佩戴框架眼鏡須避免鏡片反光。
通訊工具禁入考場
各科類考試均明確,考生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耳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等)和拍照設備、錄音錄像設備進入考場,考試全程禁止考生錄音錄像。
根據考試須知,美術與設計類考試中,椅子(小凳)、吹風機、尺子、定畫液等與考試無關物品一律不得帶入考場。書法類考試的兩個科目書法臨摹和書法創作連續進行,未經允許,考生中間不得離場,考試過程中不得出場換水。
北京教育考試院對不同科類考試中可能使用到的配樂也進行了明確。比如表(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方向考試的形體技能展現科目,考生如需使用音樂伴奏,須自備音樂及播放設備,不可使用具有通訊功能的設備。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方向才藝展示科目的伴奏音樂須使用U盤存儲,U盤內不得存儲伴奏音樂以外的其他文件。播音與主持類考試明確,考試過程中不得使用輔助工具(如道具、音樂播放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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