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互聯網政務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辦事人可通過網絡上傳電子材料,電子材料與紙質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1月11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安徽省互聯網政務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下月正式施行,我省從立法上保障互聯網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促進部門間信息共享,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
立法保障 讓群眾“少跑腿”
近年來,我省著力打造“四最”(全國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獲得感最強)營商環境。
省政府法制辦主任徐發成在發布會上介紹,此次《安徽省互聯網政務服務辦法》的實施,將以立法保障互聯網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再造政務服務,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實現市場主體“最多跑一次”或者“一次不跑”,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編制“清單” 更多事項可從網上辦理
雖然當前一些事項已經可以從網上辦理,但整體來看,網上辦理事項覆蓋率還相對較低。對此,《辦法》提出建立互聯網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列入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事項,都要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統一受理、統一辦理、統一反饋。
通過編制全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實施清單,讓更多事項真正實現網上辦理。
辦事人可通過網絡上傳電子材料
網上辦事需要提供電子材料,此次《辦法》專門就電子申請、電子材料、電子證明、電子簽名、電子證照等作出規定,確定了電子材料的法律效力。《辦法》還專門提到,不得強制要求辦事人提供紙質或者其他形式的材料。
根據規定,行政機關在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事項時,除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本人到場提出申請的以外,應當接受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提出的申請;除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提供紙質材料的以外,應當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網絡上傳的電子材料,不得強制要求提供紙質或者其他形式的材料。
數據共享 杜絕“奇葩證明”
過去,群眾辦事中會被要求提供一些“奇葩證明”,導致“證明多、證明難”,甚至鬧出“證明你媽是你媽”的笑話。對此,此次《辦法》也作出相關規定,減少不必要的證明材料。
《辦法》提出,行政機關在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事項時,應當先行通過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檢索需要核查、留存的證明材料。對能夠通過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提取、核驗、確認的證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確需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群眾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時,會生成電子簽名、電子簽章,《辦法》專門就電子簽名、電子簽章的法律效力作出規定。
《辦法》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申請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可以使用電子簽名或者電子簽章,使用的電子簽名或者電子簽章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煽康碾娮雍灻蛘唠娮雍炚屡c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同時規定,行政機關應通過全省統一的電子證照管理系統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放電子證照,按照安全規范要求生成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記者 彭旖旎 史睿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