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用鹽被罰 鹽業局道歉并退款
2014-11-03 08:38:00 來源:南方都市報 說兩句 分享到:
河南市民異地用鹽被罰款 鹽業局道歉并退款 南都訊近日,網上曝光的“河南新鄭市民用鄭州鹽被罰款”消息引發熱議。目前,記者從新鄭市委宣傳部獲悉,當地鹽業局已向被罰者道歉,并退回沒收的食鹽和200元罰款。另外,該局鹽政科科長郭新安被停職,稽查隊長王勝利被撤職。受罰的面館老板黃先生說,因為拆遷的緣故,他的面館從鄭州市區搬到了新鄭市龍湖鎮,有半箱(22袋)鹽未用完,就帶過來了。10月15日,新鄭市鹽業局工作人員來檢查時發現了這批鹽,便稱違反了相關規定,罰款200元。
南都訊近日,網上曝光的“河南新鄭市民用鄭州鹽被罰款”消息引發熱議。目前,記者從新鄭市委宣傳部獲悉,當地鹽業局已向被罰者道歉,并退回沒收的食鹽和200元罰款。另外,該局鹽政科科長郭新安被停職,稽查隊長王勝利被撤職。受罰的面館老板黃先生說,因為拆遷的緣故,他的面館從鄭州市區搬到了新鄭市龍湖鎮,有半箱(22袋)鹽未用完,就帶過來了。10月15日,新鄭市鹽業局工作人員來檢查時發現了這批鹽,便稱違反了相關規定,罰款200元。
“我的鹽是河南省鹽業總公司出品的正規鹽,為什么鄭州的鹽到它的下屬縣市就要罰款呢?”黃先生不解地說。
新聞背景
鄭州鹽帶回新鄭用被罰200元
官方曾稱屬于“跨區域用鹽”,帶食鹽回異地家中食用也違法
在新鄭市龍湖鎮開餐館的黃先生說,新鄭鹽業部門檢查人員從他餐館查到的食用鹽,是他從鄭州搬家時帶回的。“一個月前,我在鄭州十八里河鎮開餐館,后來搬到了新鄭市龍湖鎮,有半箱鹽沒舍得扔,就帶來了!秉S先生說,這鹽都是真鹽,也沒有過保質期。
而10月15日上午10點,新鄭市鹽業管理局檢查人員發現了這批鹽,告知黃先生夫婦“跨區域用鹽”,食鹽沒收,并罰款200元。
編輯: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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