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28日消息(記者 果君)為指導中醫藥監督執法人員依法開展中醫藥監督工作,保障《中醫藥法》和相關配套文件貫徹落實,規范中醫藥服務有序開展,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專家近日制定了《中醫藥服務監督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

  中醫診療活動是指以疾病診斷和治療為目的,在中醫理論指導下通過各種檢查,使用藥物、技術、器械及手術等方法,對疾病作出判斷和消除疾病、緩解病情、減輕痛苦、改善功能、延長生命、幫助患者恢復健康的活動。此次《指南》從開展中醫藥服務的醫療機構監督、中醫藥醫療技術人員監督、中藥藥事監督、中醫技術監督、中醫藥服務涉嫌非法行醫監督5方面做了詳細介紹,并從檢查依據、檢查內容、檢查方法及取證、法律適用等角度做了具體說明。

  《指南》對中醫藥服務涉嫌非法行醫的監督方面進行了規范。養生保健機構等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資質的場所的中醫非法行醫違法行為包括:開展中醫醫療活動,使用針刺、瘢痕灸、發泡灸、牽引、扳法、中醫微創類技術、中藥灌洗腸及其他具有創傷性、侵入性或者危險性的技術方法,開具藥品處方,給服務對象口服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規定的中藥飲片或者《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單》規定禁用的中藥飲片,開展醫療氣功活動,宣傳治療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