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規定對報名工作、招生體檢、招生計劃及章程、考試、考風考紀、填報志愿、錄取、招生工作紀律、高考加分和優先錄取政策等作了明確要求。
深圳新聞網訊 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消息,近日,《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出臺了!
該規定對報名工作、招生體檢、招生計劃及章程、考試、考風考紀、填報志愿、錄取、招生工作紀律、高考加分和優先錄取政策等作了明確要求。
今年廣東高考考什么?
怎么考?
快快來了解吧!
明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
6月7、8日。
明確高等學校招生實行全省統一考試,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3”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其中數學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外語分英語、日語、德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種。
文科綜合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
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
明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科目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分為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音樂類和美術類。
各類專業的考試科目分別如下:
●文科類專業: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
●理科類專業: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
●體育類專業: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體育術科。
●音樂類專業: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音樂術科,或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音樂術科。
●美術類專業: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美術術科,或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美術術科。
明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各科目考試成績以原始分形式呈現。語文、數學、外語的滿分值各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滿分值各為300分。
考生文化課總分由“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組成,滿分為750分。
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考試成績以原始分形式呈現,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滿分值各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