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近日出臺的《關于加強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力爭2020年年底前將舉債期限內的存量債務全部化解;2020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債務,采取多種方式降低償債成本并及時化解。同時,完善公立醫院發展建設投入機制,健全公立醫院債務管理長效機制,嚴控新債發生。
據了解,該《意見》提出,綜合運用債券置換、財政補助、自籌資金、協商談判、爭取政策支持等多種途徑,有效解決公立醫院債務問題,構建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新機制。在2017年~2018年期間,通過發行地方政府置換債券,將截至2016年年底地方政府債務平臺中鎖定的公立醫院一類債務全部置換。債務置換后,由同級政府承擔償債主體責任,并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及時足額償還。對二類、三類債務,《意見》要求進行審計甄別,實行臺賬管理,實行“一院一策”,支持公立醫院多渠道化解二類、三類存量債務。從2017年開始,公立醫院原則上按不低于當年醫療收入的5%提取償債專項資金,其中對年度應還本息低于醫療收入5%的公立醫院,按實際本息資金需求計提,專項用于償還到期債務,具體比例由當地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
《意見》強調,嚴格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布局和數量,有效控制公立醫院規模,嚴禁違規舉債建設。對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未落實建設資金、未按規定化解存量債務的公立醫院,一律不得審批新項目。對經批準的大型醫療設備購置經費,原則上由各級財政在公立醫院補助資金中統籌安排。
《意見》要求,建立公立醫院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獎補機制。2020年前,該省財政每年單獨安排一定的新增債券額度,根據考核情況對各地予以獎補,并對皖北地區、大別山革命老區及沒有債務或提前完成債務化解任務的地區給予傾斜。有條件的地方,財政部門可安排專項資金,對債務化解及管理工作情況較好的公立醫院給予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