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獨殘獨扶助標準城鄉統一
2016-04-18 09:54: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國家衛計委獲悉,財政部、國家衛計委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投入機制的意見》,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統一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將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提高到與城鎮水平一致,即分別為270元、340元,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實行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動態調整。
目前,一些家庭由于獨生子女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成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在生活保障、養老照料、大病醫療、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一些特殊困難。2008年,國家全面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滿49周歲后,夫妻雙方分別領取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傷殘)或100元(死亡)的特別扶助金。2012年,特別扶助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傷殘)、135元(死亡)。
2013年底,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從經濟扶助、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社會關懷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將特別扶助金標準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 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中要求,關懷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各地在經濟扶助、養老照料、醫療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具體的政策措施,廣泛開展了各種扶助關懷活動。
編輯:安紅麗
關鍵詞:傷殘;失獨;獨生子女;死亡;養老保障;城鄉;計劃生育家庭;2008年;大病醫療;夫妻雙方
昨天,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官網發布消息,我國統一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將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提高到與城鎮水平一致,即分別為每月270元、340元。
2016-04-18 07:22:00
衛計委: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統一,近日,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投入機制的意見》,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統一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 將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提高到與城鎮水平一致,即分別為270元、340元,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實行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動態 調整。各地在經濟扶助、養老照 料、醫療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具體的政策措施,廣泛開展了各種扶助關懷活動。
2016-04-18 05:08:00
失獨殘獨家庭扶助標準統一:傷殘每月270元,死亡340元,今后,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將提高到與城鎮一致的水平。隨后,2012年,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特別扶助金漲至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傷殘)和135元(死亡)。
2016-04-17 1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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